致各協力供應商
為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透明、誠實的公司工作原則,進一步規范采購平臺對于供應商的管理,促進公司內外對于供應商的管理信息共享,為供應商營造良好的公平競爭平臺,特此通知:
如下廠商,滬士集團已經確認不再與之合作,凡是與本公司合作的工程廠商,需自覺遵守以下規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公司將與其解除合作關系,并視情況今后不再與之合作,產生的損失由違反此規定的供應商自行承擔,與本公司無關。
1、未經本公司的同意,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包、分包給以下廠商的;
2、未經本公司同意,購買以下廠商的零配件、原物料再轉售給我司的;
3、與本公司訂立合作協議之時未申報、告知、提示其目前仍和以下廠商有持續性、正在進行的合作且該合作可能會影響貴廠商與本公司之間的合作的;
4、其他導致我公司直接或間接與以下廠商發生交易上合作關系的情況
特別說明:本通知適用于在本公司采購平臺合作伙伴管理中的所有供應商以及在采購平臺外網注冊,擬參與我司任一招投標項目的供應商。凡是與本公司合作的供應商應事先知曉此通知,不得以不知為由作為違反本通知項下的義務的抗辯。
本通知所列不與合作之“下列廠商”,單純指的是在本公司生產經營領域中,依照本公司自身的經營判斷標準、內部管理制度、經營合作模式等要求所評定的,不代表同行業對該產商的外部評價、社會評價。
滬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7日
詳見附件:
Copyright ? 滬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蘇ICP備10211191號-1